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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在线开放课程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2-09-08作者:肖仕银 来源: 浏览次数:

为适应高职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加强学院在线教学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保障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秩序正常,保障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在线开放课程(以下简称课程)管理办法。

第一条 课程范围

在线课程指的是学院自建在线课程、校外在线课程、混合式教学课程等。

第二条 课程选用

在线课程选用由各开课部门负责初审后,提交教务处及党委宣传统战部对内容和质量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被选用课程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方向,符合科学性、适用性要求。不得选用内容陈旧、服务质量差的在线开放课程。

第三条 课程运行与管理

1.课程负责人负责线上课程资源的更新和维护。特别是立项建设课程,其课程资源应对校内学生开放,课程负责人要为学习者提供优质的教学支持服务和个性化指导,关注学习者的评价和反馈,关注国家级在线开放精品课程的建设标准,并持续对线上课程资源进行改进和优化。

2.基于在线课程资源进行混合式教学,主讲教师要精心设计教学方案,合理安排线上、线下学时与教学内容,同一专业的同一门课程,针对不同班级实施混合式教学模式,课程考核中涉及卷面考试的,试卷必须一致。

3.学校对基于在线课程资源的混合式教学课程纳入教学质量评价系统,如果连续两轮综合评价未达到良好及以上,或学生反映教学效果不好的课程,暂停该门课程的混合教学方式,主讲教师应加强学习与培训,并接受督导专家的指导。再次开展混合式教学,由主讲教师提出申请,经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其教学方式论证评估通过后方可继续进行。

4.主讲教师可以引入校外的在线课程进行混合式教学。引入的原则是满足我校该课程的教学大纲的要求,课程资源丰富,主讲教师教学水平高,适合我校学生。引入的课程须经系部、学校认定后,方可按照学校在线开放课程要求进行教学。

5.直接引入校外在线课程在校内进行开放式教学的课程应限于公共选修课、专题教育课程或学校同意引入的课程。对于学生在校外MMOOC网站,通过在线学习,且通过开课平台课程考核达到合格的,经学院认定符合专业要求可以认定其取得相应学分。

第四条 课程教学

1.选用的在线开放课程要配备课程责任教师,全面负责课程教学服务与管理。

2.在线开放课程主讲教师及教学团队应按照课程标准要求,实施完整的教学活动,并及时更新课程内容,做好在线服务,确保线上课程质量。

3.如使用的是引进的第三方在线开放课程,责任教师应当按照教学活动要求,加强学习组织和课业辅导,强化课程考核监督管理。

4.课程教学前要开展学生诚信教育主题班会,签署在线学习诚信承诺书。

5.课程责任教师要按照线上教学规范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学习过程监控,充分运用信息技术,依法依规对身份认证、课程内容、讨论记录、学习数据实施监控,有效识别“刷课”“替课”“刷考”“替考”行为。要加强学习组织和课业辅导,强化课程考核监督管理。

第五条 考核

1.考核试题质量标准按照《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考务管理规定》执行。

2.在考试中通过人脸识别、双机位等技术手段 强化考试监督。

3.在线课程考核需在学院教务处统筹下实施。

4.课程成绩评定及录入由课程责任教师负责。

第六条 课程督导及评价

1.课程督导按照《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执行,由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负责开展督导工作,并形成教学督导报告。

2.严格考核评价管理,根据课程教学实际,严格进行学习过程和考试监管,在考试中通过人脸识别、双机位等技术手段强化考试监督。

第七条 在线课程纪律

1.线上教学课堂纪律要求与线下课堂纪律要求一致,学生违纪行为认定与处理按照学院相关办法执行。

2.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根据学生管理规定、学生纪律处分管理规定等,取消课程成绩,视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相应处分,并记入学生档案。

3.对参与组织“刷课”“替课”“刷考”“替考”并构成违法行为的学生,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对造成教学事故的在线开放课程教师或责任教师,根据教学事故处理办法等给予相应处分。

第八条 课程平台选用

1.选用的课程平台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网络安全管理规范,确保意识形态安全、 信息内容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运行服务安全,有效防范有害信息传播、在线服务中断、数据篡改和师生个人信息泄露。

2.选用的课程平台必须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 护制度,履行安全保护义务,平台安全保护等级不应低于第三级。

3.选用课程平台能及时准确提供相关高校学生学习数据。具有发现“刷课”“替课”“刷考”“替考”的学生的功能,予以记录并及时通报开课系部。

4.选用的课程平台能开放课程访问数据、学习行为数据以及相关运行数据,便于学院教学行政部门对课程质量和教学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5.不得选用在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政务网站上公布的“黑名单”平台。学分课程必须从列入“白名单”的平台上选用学分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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