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为了扎实推进学院科研项目上新台阶,全面提升教职工的科研创新能力,引导和鼓励科学研究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科研处根据《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科研课题的立项与管理暂行办法》、黔轻职院〔2014〕76号《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院级科研项目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组织开展了2015年度院级课题的立项评审工作,分别对各系部申报的“2015年度院级自然科学课题”和“2015年度院级人文社科课题”项目进行立项评审,评审情况2015年5月8日报院长办公会审议,现将学院批复同意立项的2015年度院级课题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院级课题获批立项的有王珂佳申报的自然科学项目:《富硒化对博落回有效药用成分的影响》、杨慧梅申报的人文社科项目:《高职院校蜡染课实践教学探索》、滕丽娜申报的人文社科项目:《会计电算化课程教学模式研究》、李宏昌申报的人文社科项目:《传统文化视域下贵州高职院校学生人文素养培育研究》。
二、根据黔轻职院〔2014〕76号《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院级科研项目的通知》中的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2015年院级自然科学课题立项获批的资助经费为4000元、院级人文社科课题立项获批的资助经费为3000元,资助经费总计为壹万叁仟元。
三、2015年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院级课题的结题要求执行《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科研课题的立项与管理暂行办法》、黔轻职院〔2014〕76号《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院级科研项目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1、结题时间为2016年5月30日。项目负责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明确的研究成果。其形式主要包括论文(省级公开发表)、专著(公开出版)、新技术(鉴定书)、计算机软件(鉴定书)等可展示成果。除此之外,所有项目验收均需提交研究报告(不少于4000字)。
2、研究成果必须以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为第一署名完成单位,并在显要位置标明“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文社科或自然科学项目、项目名称(批准编号)”(见附件),没有注明的成果不得列入项目研究成果。
3、项目预期提交的研究成果(形式、质量和数量)将作为结题验收及经费资助的重要依据,结题鉴定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结题验收通过(结题鉴定:合格)者予以一次性拨付课题资助经费。
4、项目研究人员要树立质量意识,将质量放在科学研究的首位,切实提高科研成果质量。要遵守学术道德,培养严谨的学术风气,严禁抄袭、剽窃别人已有的学术成果。
附件:/u/cms/www/201505/15094122989l.docx(2015年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院级课题立项一览表)
201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