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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 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 发布日期:2017-12-21 信息来源:教务处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

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为了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根据学院相关规定及教学安排,将在2017年12月22日至2017年12月27日进行本学期期末考试。为保证期末考试按学院要求顺利完成,现将本次期末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系部要及时通知本系部监考老师准时参加监考,监考情况用教工号登陆教务管理系统(登陆-信息查询-考试安排)查询监考时间段和场次,并请各监考老师提前10分钟在各系部领取考试试卷。监考老师必须根据考试安排准时参加监考,如果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监考的老师提前两天在系部备案,由系部调整监考老师并交到教务处黎驰老师处备案,无故不参加监考的老师参照教学事故处理。

二、为方便各系部及时开展工作,教务处统一提供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详见附件1)。此表包含本次考试的全部信息,请各系按照安排表务必通知到监考老师本人并认真组织监考老师学习监考须知(附件2)和考场规则(附件3)。

三、各系(部)要通知参加考试的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本人学生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学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维护考场秩序。考试中一旦发现学生有违纪或作弊行为,学院将按相关制度严肃处理。

五、关于心法传承与国之工匠的考试安排:根据学院团委工作要求,为了提高心法传承与国之工匠课程学习质量,现将心法传承与国之工匠课程进行单独考试,考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2日9:00-11:00,请各系部将该时间段有课的老师把课程调整到其他时间,并通知监考老师按照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心法传承与国之工匠考试安排表(附件4)安排准时参加监考。

附件:

1、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

2、监考须知

3、考场规则

4、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心法传承与国之工匠考试安排表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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