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修订)》及《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退学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查实,建筑工程系赵贵勇、李庭娇2名同学均为休学期满后未复学,且未办理退学手续。经所在系(院)呈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审核、教务处复核、学院2024年10月16日院长办公会研究,10月17日党委会审议通过,决定给予赵贵勇、李庭娇2名同学退学处理,现将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公示期7天,即2024年10月...
我校往届暂缓注册建档立卡学生李洪等3人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能毕业。根据《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第二章第四条相关规定,经学院2024年10月16日院长办公会研究,2024年10月17日党委会审议通过,决定对该3名学生作退学处理并在学信网上注销学籍。根据教育部第41号令及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现将注销学籍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7天,即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4日。如有...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弹性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机电工程系、经济管理系、信息工程系王超等8名2019级企业班建档立卡学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系2019年9月入学,截止2024年6月30日,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达到毕(结)业条件。经2024年8月14日院长办公会、2024年8月22日党委会研究决定,对上述8名2019级企业班建档立卡学生作退学处理,特此公告。公告期为2...
根据《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修订)》文件规定及学历电子注册工作要求,暂缓注册、缺学历照片的学生不予注册学历,不得发放学历证书。根据学院规定,学生暂缓注册时间最长为两年,为保障学院学籍工作严肃性,学院将对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学生进行清退,确保在校生学籍数据真实准确。轻工化工系、机电工程系等四个系杨德琪等4名2019级暂缓注册建档立卡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系2019年9月入学,截止2024年6月...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弹性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机电工程系王全阳等31名2019级企业班学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系2019年9月入学,截止2024年6月30日,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达到毕(结)业条件。经2024年8月14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上述31名2019级企业班学生作退学处理,特此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1日,公告期满视为退学处理意见已送...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弹性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信息工程系、经济管理系陈艳等41名2019级企业班学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系2019年9月入学,截止2024年6月30日,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达到毕(结)业条件。经2024年8月14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上述41名2019级企业班学生作退学处理,特此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8月31日,公告期满视为退学...
现有我院2020届毕业生蒋小婷,女,不慎遗失专科毕业证(编号:138181202006001779),特申明作废。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办理该生的毕业证明书(编号:13818120200601779B)其证明书与其原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特此公
根据《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修订)》文件规定及学历电子注册工作要求,暂缓注册、缺学历照片的学生不予注册学历,不得发放学历证书。根据学院规定,学生暂缓注册时间最长为两年,为保障学院学籍工作严肃性,学院将对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学生进行清退,确保在校生学籍数据真实准确。经济管理系、信息工程系何小波等43名2019级暂缓注册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1)系2019年9月入学,截止2024年6月30日,因欠费...
根据《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修订)》文件规定及学历电子注册工作要求,暂缓注册、缺学历照片的学生不予注册学历,不得发放学历证书。根据学院规定,学生暂缓注册时间最长为两年,为保障学院学籍工作严肃性,学院将对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学生进行清退,确保在校生学籍数据真实准确。轻工化工系、机电工程系等五个系陈蒜等30名2019级暂缓注册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系2019年9月入学,截止2024年6月30日,...
根据《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修订)》及《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退学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查实,机电工程系陈晶晶、犹元豪2名同学,本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未报到、至今未返校,且未办理退学手续。经所在系(院)呈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审核、教务处复核、学院2024年8月14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陈晶晶、犹元豪2名同学退学处理,现将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公示期7天,即2024年8月20日至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