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修订)》《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文件规定及学历电子注册工作要求,暂缓注册、缺学历照片的学生不予注册学历,不得发放学历证书。根据学院规定,学生暂缓注册时间最长为两年,为保障学院学籍工作严肃性,学院将对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学生进行清退,确保在校生学籍数据真实准确。 据教务处统计,学院原2018级学生仍有67名学生(具体名单
根据《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修订)》及《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退学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查实,艺术设计系黄光固、贺燏、刘远爽、金小伟、李燕、刘杨蕾,轻工化工系刘金莲、杨梅,文化与旅游系余磊、张金吉、商开飞、孔维翔、周明雄、胡源、肖静宇15名同学,本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未报到、至今未返校,且未办理退学手续。经所在系(院)呈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审核、教务处复核、学院2024年1
根据《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修订)》及《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退学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查实,轻工化工系食品生物技术专业李颜同学,休学期满不愿复学,且未办理退学手续。经所在系(院)呈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审核、教务处复核、学院2023年7月11日院长办公会研究、7月20日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颜同学退学处理,现将该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公示期7天,即2023年8月3
现有我院2020届毕业生罗艳,女,不慎遗失专科毕业证(编号:138181202006002067),特申明作废。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办理该生的毕业证明书(编号:13818120200602067B)其证明书与其原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教 务 处 2023年11月17日
现有我院2018届毕业生韦芳,女,不慎遗失专科毕业证(编号:138181201806004082),特申明作废。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办理该生的毕业证明书(编号:13818120180604082B)其证明书与其原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教 务 处 2023年11月20日
现有我院2018届毕业生陈卓欣,女,不慎遗失专科毕业证(编号:138181201806004566),特申明作废。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办理该生的毕业证明书(编号:13818120180604566B)其证明书与其原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教 务 处 2023年12月7日
根据《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修订)》及《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退学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查实,信息工程系云计算技术与应用专业张飞同学休学期满未复学,且不配合办理退学手续;建筑工程系建设工程管理丁世亮同学,本学期开学后至今未返校,且未办理退学手续。经所在系(院)呈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审核、教务处复核、学院2023年5月11日院长办公会研究、5月26日党委会研究,决定
根据《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修订)》及《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退学审批程序》相关规定,2021 级建筑工程技术 1 班廖成海开学后两周内未报到,且至今未返校;2022 级建筑工程管理 2 班陈慕凡为 2022 年新生,仅在学院迎新系统进行线上报到后,未缴纳任何学费也未返校报到。经所在系(院)呈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审核、教务处复核、学院2023年2月16日院长办公会研究
根据《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修订)》及《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退学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查实,艺术设计系常开梅、刘琴、王念念、王曦,机电工程系张凡能,文化与旅游系梁风、刘端、张小月本学期开学后至今未返校,且未办理退学手续。经所在系(院)呈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审核、教务处复核、学院2023年6月28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以上常开梅等8名同学退学处理,现将该情况予以公示
根据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经所在系院初审、教务处及招生就业办公室复审资格,张芬芬等10名同学符合转专业条件且通过专业能力测试,经学院3月14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张芬芬等10名同学(名单见附件)的转专业申请,现将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公示期3天,即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1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实名
根据《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修订)》及《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退学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查实,文化与旅游系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杨露露同学,本学期开学后至今未返校,且未办理退学手续。经所在系(院)呈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审核、教务处复核、学院2023年5月30日院长办公会研究、6月8日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杨露露同学退学处理,现将该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公示期7天,即
根据《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修订)》及《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退学审批程序》相关规定,郭江波等5同学已连续超过两周未参加任何教学活动,吕俊宏开学后两周内未报到。经所在系(院)呈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审核、教务处复核、学院2023年2月16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以上8名同学退学处理,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公示期7天,即2023年2月23日至
根据《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修订)》及《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退学审批程序》相关规定,刘启发等11同学本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未报到。经所在系(院)呈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审核、教务处复核、学院2023年5月11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以上11名同学退学处理,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公示期7天,即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17日。如有异议,请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