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我院2018届毕业生张仕荣,女,不慎遗失专科毕业证(编号:138181201806003059),特申明作废。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办理该生的毕业证明书(编号:13818120180603059B)其证明书与其原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教 务 处 2022年3月16日
现有我院2019届毕业生王飞,男,不慎遗失专科毕业证(编号:138181201906000290),特申明作废。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办理该生的毕业证明书(编号:13818120190600290B)其证明书与其原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教 务 处 2022年1月10日
现有我院2011届毕业生陈云,女,不慎遗失专科毕业证(编号:138181201106000193),特申明作废。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办理该生的毕业证明书(编号:13818120110600193B)其证明书与其原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教 务 处 2022年1月6日
根据《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修订)》及《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退学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王亚宁等21名同学开学后两周内未返校注册报道且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赵坤等同学已达学院最长休学年限未能复学。经各系部呈报,学生处审核,教务处复核,学院2021年11月23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以上22名同学退学处理,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公示期7天,即2021年11月24
根据《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修订)》及《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退学审批程序》相关规定,孙浪浪等4同学开学后两周内未返校注册报道且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经各系部呈报,学生处审核,教务处复核,学院2021年11月23日院长办公会研究、2021年12月1日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以上4名同学退学处理,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公示期7天,即2021年12月2日至2021年
现有我院2019届毕业生曾玲玲,女,不慎遗失专科毕业证(编号:138181201906002992),特申明作废。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办理该生的毕业证明书(编号:13818120190602992B)其证明书与其原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教 务 处 2021年9月30日
现有我院2015届毕业生张勇,男,不慎遗失专科毕业证(编号:138181201506001915),特申明作废。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办理该生的毕业证明书(编号:13818120150601915B)其证明书与其原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教 务 处 2021年10月28日
现有我院2019届毕业生王锡贵,男,不慎遗失专科毕业证(编号:138181201906002936),特申明作废。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办理该生的毕业证明书(编号:13818120190602936B)其证明书与其原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教 务 处 2021年9月13日
现有我院2015届毕业生季文军,男,不慎遗失专科毕业证(编号:138181201506000661),特申明作废。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办理该生的毕业证明书(编号:13818120150600661B)其证明书与其原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教 务 处 2021年9月27日
现有我院2016届毕业生李进,男,不慎遗失专科毕业证(编号:138181201606000291),特申明作废。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办理该生的毕业证明书(编号:13818120160600291B)其证明书与其原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教 务 处 2021年9月13日
注:入伍学生学分制管理办法文件及附件表格请在教务处网站中“资源下载”栏目中进行下载。
建筑工程系2020级工程测量技术1班学生周权于清明节放假后离校至今未返校;机电工程系2020级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2班学生莫若淳,于本学期3月底主动提出退学申请,然而却认为办理退学手续繁杂,不愿继续办理,随之离校至今未返校。在此期间,班主任多次联系学生及其家长,班主任及系部均多次劝导教育,其本人提出退学申请但拒不到校办理手续,其家长也已知晓学生相关情况,并同意学生退学。根据
根据《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修订)》及《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退学审批程序》相关规定,怀卡托国际学院2019中外室内艺术设计班杨旺同学,自本学期开学以来一直未返校,已连续超过两周未到校报到;人文社科系2017酒店管理3王鹏程同学,休学期满且已累计休学达到两年,休学期满放弃复学。经系部呈报,教务处复核,学院2021年7月20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以上2名同学退学处理,现将该情况
根据《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修订)》及《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退学审批程序》相关规定,信息工程系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专业姜先稳同学开学后两周内未返校注册报道且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经系部呈报,教务处复核,学院2021年5月26日院长办公会研究、2021年6月30日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姜先稳同学退学处理,现将该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公示期7天,即2021年7月2日至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