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系(部):
根据《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奖励暂行办法(2016年修订)》(黔轻职院〔2016〕118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度学院科研与学术成果进行奖励申报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人员范围,全院教职工;
(二)成果时间范围,2018年度学院科研与学术成果奖励的起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三)学院内刊申报范围,《贵州职业教育研究》2018年第1-4期。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员填写个人申报统计表(见附件1)并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提交所属系(部),其中:
1.论文成果须提交3项材料(缺一不可)
(1)刊物复印件(要求油印清晰、完整、格式标准,包括: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及封底);
(2)刊物扫描件(以“姓名+刊物名”命名,要求清晰、完整、格式标准,包括: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及封底);
(3)论文的word电子档(以“姓名+论文名”命名)。
另:在《贵州职业教育研究》上发表的论文,申报奖励时只需填报,可免交复印件、扫描件及word电子档。2018年1—4期《贵州职业教育研究》目录可在学院科研处网站上查询。
2.教材、论著成果须提交4项材料(缺一不可)
(1)教材/论著原件(成果奖励核发后通知系部统一领回);
(2)教材/论著复印件(要求油印清晰、完整、格式标准,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及封底);
(3)教材/论著扫描件(以“姓名+专著名”命名,要求清晰、完整、格式标准,包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及封底);
(4)本人撰写章节、字数的出版社证明复印件。
注:已获得学院专项资助出版的不再奖励。
3.科研成果(含纵向/横向/大学生项目)
纵向科研成果须提交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及结题材料均为盖章件的复印件;横向科研成果须提交项目合同(盖章件)、到账证明(财务盖章)、结题申请书(盖章件)、结题证书、结题作品图片等相关材料。科研项目奖励申报对象只限项目主持人及大学生项目指导老师,其中立项项目在结题通过后一次性申报项目全部奖励。
4.专利成果须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及扫描件(以“姓名+专利”命名,要求清晰、完整、格式标准)。
5.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和集成电路分布图设计专有权须提交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及扫描件(以“姓名+专有权”命名,扫描件要求清晰、完整、格式标准)。
(二)各系(部)负责按申报要求认真审核材料并统计汇总(见附件2,签字盖章),不在申报范围、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材料请勿提交 ,未按通知要求统计上报的成果不予奖励,且登记内容须与提交材料一致。如提交材料有缺项,复印件、扫描件不清晰、不完整、格式不标准的,退回申报单位不予受理。
1.纸质材料请装袋提交(按汇总统计表、个人统计表及申报材料排序),另附1张系(部)汇总统计表贴于档案袋封面。
2.各系(部)电子档按成果申报类别分类命名(如:××系论文×份/××系期刊扫描件×份/××系专著扫描件×份/××系专利×份)后以系(部)统一发送gzqykyc@163.com邮箱。
3.系(部)按申报要求统一在2019年2月28日前报送科研处。联系人:宋丽梅 梁叶,联系电话:88506065。
附件:
1、2018年度个人科研与学术成果奖励申报统计表/u/cms/www/201901/15132848en7i.doc
2、2018年度系部科研与学术成果奖励申报审核汇总统计表/u/cms/www/201901/15132903v9j8.doc
科研处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