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根据省社科通〔2019〕1号《关于申报2019年度贵州省理论创新课题的通知》文件,现将2019年度贵州省理论创新课题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及要求
1. 招标课题:课题立足我省实际,突出理论创新,针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和针对性的问题开展研究。课题选题经省社科联征集确定随本通知发布(见附件1),面向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招标。课题为年度项目,字数要求3万字以上。每个选题须有2个以上投标方可进入竞标评审。本年度全省招标课题30项,每项资助2-4万元(根据课题难度和结项等次确定具体资助额度)。要求2019年7月2日前提交结题材料,附查重结果。
2.联合课题:课题为年度课题和跨年度课题两种,可任选其一。由组织单位对课题申报、评审、立项和结项等环节严格把关,课题评审严格按照省社科联要求执行回避,请外校专家进行盲评,报经省社科联批复同意。高职院校不超过5项,课题研究经费由课题组织单位承担,每项资助0.8—1.5万元,研究报告字数要求2万字以上。
其中:1.年度课题结题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前,要求提交研究报告,附查重结果。每项资助0.8万元。
2.跨年度课题结题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要求提交研究报告及公开发表论文,附查重结果。其中在省级期刊发表论文,每项资助1.0万元;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每项资助1.5万元。
二、课题申报
(一)申报材料
申请人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课题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单独装订)一式4份(相关表格见附件),于2019年3月5日前报送科研处(申报材料须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发科研处邮箱:gzqyky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二)项目申报条件
具体相关申报必须符合《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推进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具备开展课题研究的基础条件。
三、相关说明
(一)招标课题
1. 课题申请人或课题负责人原则上需具备副高以上职称或正处级以上行政职务,或有一位以上高级职称专家推荐,或申请人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推荐。已获国家部委或省级以上立项的项目或子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课题要求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务请申请人慎重考虑课题申报。
2.申请人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人员参与其他项目申报。同一参与人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申报。
3.课题申报结束后,由省社科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拟立项项目在“贵州省社科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立项。
4.获准立项的课题,必须严格按照课题进度组织实施研究。课题组不得任意调整课题组成员,改变原定研究方向和研究计划。如因特殊情况研究计划需作调整的,课题负责人应及时提出申请,经组织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省社科联批准方为有效。
5.课题组织单位统一组织对课题成果进行初审。
(二)联合课题
各组织单位按照省社科联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联合课题的组织管理工作。
联系人:宋丽梅 梁叶 联系电话:88506065
附件:
1.2019年度贵州省理论创新课题(招标课题)选题/u/cms/www/201902/211137589na2.docx
2.贵州省理论创新课题(招标课题)申请书/u/cms/www/201902/211138262u8y.doc
3.贵州省理论创新课题(招标课题)课题论证活页/u/cms/www/201902/211138512qyk.doc
4.贵州省理论创新课题(联合课题)申请书/u/cms/www/201902/21113908jtap.doc
5.贵州省理论创新课题(联合课题)课题论证活页/u/cms/www/201902/21113919smlr.doc
6.贵州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推进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u/cms/www/201902/211139373ykc.pdf
科研处
2019年1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