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轻职院〔2022〕127号 关于印发《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获批立项的通知》

作者:科研与社会服务处 时间:2022-12-13 点击数:

院属各部门:

为提升我院大学生综合素质,增强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2022年6月学院启动了2022年度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黔轻职院办〔2022〕74号),2022年11月学院组织校外专家评审组对申报项目进行了立项评审,评审结果呈报2022年11月30日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并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获批立项的有45个项目

根据《关于申报2022年度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黔轻职院办〔2022〕74号)中的项目资助额度,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获批的资助经费为叁仟元(¥3000.00),45个项目资助经费总计为壹拾叁万伍仟元整(¥135000.00)。

二、为帮助各获批立项项目顺利开展研究,将预先划拨资助经费中的1000元作为启动经费。启动经费划拨相关要求如下:

1.获批立项的项目团队按要求填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启动经费申请表”(附件2),于2022年12月16日前报

送到系部,由系部汇总成总表签字盖章后,于2022年12月19日前统一提交至科研与社会服务处(行政楼435室),电子档发科研与社会服务处邮箱:gzqykyc@163.com,申请启动经费划拨;

2.项目指导老师指导督促各项目团队开展课题研究,并对项目启动经费使用进行监管,保证项目按期结题;

3.获批立项项目预支的启动经费,如立项项目超过承诺结题时间仍未结题的,将由指导老师负责督促项目负责人退回学院财务。

三、对于研究性、创新性程度较高,取得显著性成果并有望进一步孵化的结题项目,经项目负责人申请、系部论证可向科研与社会服务处申请结题后资助经费,继续开展后续研究。

四、2022年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结题要求按照黔轻职院办〔2022〕7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提交的验收材料须符合申报书中的成果承诺要求,结题成果验收以(黔轻职院学〔2018〕41号)《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综合评价验收管理办法》(附件3)文件为依据。

1.结题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项目负责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明确的研究成果;

2.项目预期提交的研究成果(形式、质量和数量)将作为结题验收及经费资助的重要依据,结题鉴定报院长办公会,分为优秀、优良、合格三个等级,除颁发“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证书外,其中结题公示为优良和优秀的项目奖励1000—2000元;

3.项目研究人员要严格按照“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科学研究,保证项目研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确保项目研究内容没有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树立质量意识,将质量放在科学研究的首位,切实提高科研成果质量;要遵守学术道德,培养严谨的学术风气,严禁抄袭、剽窃别人已有的学术成果。

附件:1.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获批立项一览表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启动经费申请表

3.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综合评价验收管理办法

4.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

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总结(封面模板)

6.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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