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资格复审公告

作者:党委教师工作部 时间:2023-05-23 点击数: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及《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工作方案》规定,现将我院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5月26日8:30-12:00。

二、现场资格复审地点: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花溪大学城)行政楼(合一楼)310办公室。

三、现场资格复审提交资料: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原则上由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确认,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确认。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确认,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应携带以下材料:(纸质材料用A4纸印制,并用档案袋按以下顺序装好,以便查验)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和学信网下载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2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特别说明:资格复审时未取得以上资料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但在2023年7月31日前,必须按第2条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报考岗位要求有企业工作经历的,应提供满足年限要求的企业劳动合同和同期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清单;

5.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须持委托人亲笔书写并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其他要求和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线下考核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复审结果在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公布。

联系人:陈老师、查老师

联系电话:0851-88506037

2023年5月24日

附件: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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