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部门职责

作者: 时间:2016-12-26 点击数:

    学生工作处负责学生工作队伍建设,辅导员的宏观管理,工作调查研究,并向学院提出学生工作意见建议;对全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宏观领导,检查、指导、督促和协调各系学生管理工作和班主任的管理工作。学生工作处下设学生管理科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学生管理科负责全院学生宿舍的管理与服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心理健康指导中心)负责全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服务工作。

  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全院学生工作计划、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心理辅导等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了解、检查、指导、考核各系部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3、负责全院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宿舍管理、学生违纪处理、学风建设工作;

  4、负责学生休学、退学、复学、转学、留降级及毕业资格审查工作;

  5、负责全院学生奖、助、贷、勤、补、减、免等相关工作;

  6、负责全院新生入学工作;

  7、负责全院学生军训的组织、管理、考核工作;

  8、负责全院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和新生入学教育工作;

  9、负责全院学生档案管理工作;

  10、负责辅导员队伍管理、培训、考核工作;

  11、负责全院大型学生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12、负责学生工作处网页的维护和《学生工作简报》的编发及宣传栏的管理工作;

  13、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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