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作教育管理细则

作者: 时间:2016-12-26 点击数:

 一、课程要求

    1、劳作教育为学生必修课。开课对象为大一学生;开课时间为大一学年;学分为1个学分。

    2、劳作教育由集中和分散两种形式组成。其中,集中形式的劳作时间为每周二下午,劳作任务由学生处统一安排;分散形式的劳作时间为周一至周四晚上,具体时间和任务由各系自行安排,原则上每班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各系须将劳作教育分散形式的实施方案在提前一周提交学生处。

二、教师管理

    1、劳作教育课指导教师为参加劳作教育班级的班主任,带岗人员为学生处工作人员和东吴物业宿管人员。

    2、劳作教育指导教师(班主任)须在劳作教育开展过程中全程参与、及时跟进、现场指导。如须请假,必须按照调课程序进行;未按照调课手续办理视为缺旷,按照教学事故处理相应文件规定执行。

    3、参加劳作教育的班级及指导教师须按时签到、签退,签到地点为劳作教育劳动工具储藏室(第6栋学生宿舍1楼)。

    4、对未参加或未完成劳作教育的指导教师,将在本周《学生工作简报》中予以公示,同时提请教务处按教学事故处理,并不予统计、发放劳作教育课时费。

三、班级、学生管理

    1、劳作教育开展前由指导教师按班级名单点名确认参加劳作教育的学生,并签字后将名单提交劳作教育管理中心现场工作人员;劳作教育结束后由学生处工作人员或东吴物业宿管人员与指导教师共同检查确认。

    2、对未参加或未完成劳作教育的班级,将在本周《学生工作简报》中予以公示,并取消本年度“优秀班级”评选资格。

    3、学生须在劳作教育开展过程中严格按照《劳作教育任务书》中的任务要求,完成劳作教育课程。

    4、对未参加或未完成劳作教育的学生评定成绩为“不合格”,次学年由学生处组织各系统一安排重修,同时取消当学年评优评先资格。

    5、为便于识别参加劳作教育的学生身份,参加劳作教育的学生须佩戴袖标。袖标由自委会在发放劳动工具时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发放,劳作教育完成后统一收回。

    6、参加劳作教育的班级在劳作教育劳动工具储藏室(第6栋学生宿舍1楼)领取劳动工具。劳作教育开展过程中要爱护劳动工具,若有遗失、损坏,须照价赔偿。

四、课程管理

    1、劳作教育开课部门为学生处,下设劳作教育管理中心。

    2、劳作教育管理中心每学期第17周前公布班级集中劳作教育考核成绩;参加劳作教育的系部须自行打印《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劳作教育考核汇总表》,并于每学期第17周将该表提交至学生处,由劳作教育管理中心审核无误后,由各班班主任将学生个人劳作教育成绩上传至教务系统。

    3、本细则由学生处负责统一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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