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学生处、保卫处、各系:
2016年9月19日19:00左右,信息工程系2016级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3班邹庆庞龙和2016级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3班张攀因军训发生矛盾,邹庆庞龙邀约建筑工程系2015级工程造价3班李忠、2015级工程造价6班夏欣欣、2015级建筑工程技术7班杨宝佳、2015级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8班邹川4名同学前来协调,协调过程中李忠、夏欣欣、杨宝佳、邹川4人动手打张攀,其行为严重违反《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并造成恶劣影响。
鉴于李忠、夏欣欣、杨宝佳、邹川、邹庆庞龙5人在事后认错态度较好。根据《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给予李忠、夏欣欣、杨宝佳、邹川4名同学记过处分,给予邹庆庞龙同学留校察看处分,处分期间取消所有的评优评先及享有的各级困难补助资格。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