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轻职院学〔2014〕40号关于给予袁荣荣等四名学生违纪处分的决定

作者: 时间:2014-10-30 点击数:

教务处、学生处、各系部:

    2014年6月,经济管理系2013级会计电算化(1)班袁荣荣、2013级会计电算化(2)班钱满玉、肖桃红、轻工化工系2013级食品生物班刘德成等四名同学违反学院关于考试作弊的有关规定。

根据《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试行)》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袁荣荣、钱满玉、肖桃红、刘德成等四名学生记过处分,同时取消其所有评优评先及享受各级困难补助的资格。

特此通知

 

 

201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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