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为规范我院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帮
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和《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
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学院实际,原设立的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已不再适合目前工作需要,现撤销2014年7月以前所有的学生勤工
助学岗位,并重新申报设立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现就申报设立2014~2015学年勤工助学岗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确因工作需要,可提供适合学生从事的教学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学生服务等工作的校内各部门。
二、设岗原则
因工作需要,确需设岗,否则影响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设岗要求
1、勤工助学活动坚持“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由设岗部门在不影响正
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
2、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应以教学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学生服务等为主。各部门在拟申报设立勤工助学岗位时应从学院工
作的实际需要出发,充分考虑学生学习及工作的特殊性。
3、有关财务工作、机密档案管理及教职员工的本职工作原则上不予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4、学生成绩管理工作、学籍管理工作、学生公益活动、专业劳动、毕业实习以及属于正常教学环节的其它劳动,不得安
排学生勤工助学上岗。
四、申报办法
各部门拟设立学生勤工助学岗位,须填写《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设岗申请表》(见附件),并报学生处(资助
中心),学生处会同组织人事处初审,报学院审批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申报时间
请各拟设岗部门于2014年9月9日前将《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设岗申请表》签字盖章后送交学生处,电子版
发送至邮箱gzqyzzzx@163.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处(资助中心),联系电话:13765019608,联系人:杨娟。
特此通知。
附件: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