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系:
根据省教育厅、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2014年贵州省学生资助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及要求,为做好2014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现将相
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在校生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有关工作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
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
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
1、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要学院出具证明,由学生持证明到生源地办理相关贷款手续。请各系(部)将《贵
州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贵州省籍在校生用;见附件1)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高校在校生)》(外省籍在
校生用;见附件2)发给拟申请201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实填写后收回,盖章后于6月10日前统一交资助中心,资助中
心办理相关手续后发还各系(部),由各系(部)发回各班,各班发给给学生。
2、学生持学院开具的《资格认定证明》、学生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办理贷款所要求的其他资料在暑假期间到生源地地县(市、区)
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贷款手续。
3、新学期开学,生源地贷款学生持借款合同报到,报到时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所在系(部),各系(部)于新学期开学后1
周内收齐汇总并填写相关表格,后统一交到资助中心,资助中心凭《受理证明》及相关资料办理贷款确认手续。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具体事宜,
请学生主动与生源地县(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二、做好《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发放和填报指导工作
《高等学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见附件3)是进行贫困认定的重要依据,也是评选国家助学金的重要依据,由各系(部)及时发放给有需要
的学生,并切实做好学生的填报指导工作,要特别提醒学生严格按照表格要求认真如实填写相关栏目,完备相关手续,一定要到学生家庭所在
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盖章,于新学期开学时将原件带回,作为申请、评定2014~201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必要依据之一。
《高等学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认定不予通过,不能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请各系(部)向学生详细说明
并提供必要的填写指导。
1、表格栏目有涂改的;
2、表格各栏目填写内容不完整的;
3、无家长或监护人签章或签字的;
4、无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签章的;
5、填写内容不清、签名不清、签章不清楚的;
6、有其他不应通过认定的情况的。
三、做好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感恩教育、金融基本知识教育工作及贷款催收工作
各系(部)要针对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和生源地贷款学生,以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开展诚信教育、感恩教育、金融基本知识教育工作和贷
款催收工作。
(一) 2007~2008贷款项目贷款毕业生
截止2014年5月6日,我院2007~2008高校助学贷款项目共贷款学生160名,已有144名学生办结所有还款事宜,尚未还款学生共16名,此
部分学生贷款现已逾期,已产生违约利息,造成我院2014年违约率高达50%。请各系扎实做好贷款毕业生还款的思想工作和诚信教育工作,要
向贷款毕业生说明违约对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贷款买车买房等带来的系列不利影响,督促贷款毕业生于5月底前联系资助中心进行还款。各系
要高度重视,扎实开展工作,要将2007-2008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率降到5%以内。
各系(部)及各原班级班主任要积极联系2007~2008贷款项目贷款毕业生(名单见附件4),班主任要填写《2007~2008高校助学贷款催
收情况反馈表》(见附件5)交系部,5月31日前,各系将2007-2008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各贷款毕业生最新的联系电话、QQ号码等有效信息填入
《2007-2008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数据采集表》(见附件6),连同《2007~2008高校助学贷款催收情况反馈表》并于6月2日前交学生资
助管理中心。
(二)2009级及以后各年级生源地贷款学生
1、各系(部)要利用各种渠道、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做好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和金融基本知识教育工作,提高贷款学生的还款
意识,及时按要求还本付息;
2、提醒贷款学生仔细阅读并保管好《生源地贷款借款合同》,该合同是相关各方权利、义务的法律依据,贷款学生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3、生源地贷款学生还款执行“在哪贷,在哪还”的原则,即生源地贷款学生还款在生源地县(市、区)资助中心办理。相关还款事宜请学生直
接咨询生源地县(市、区)资助中心。
四、2014届生源地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工作
各系(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2014届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工作,确保其实效性和针对性。
(一)网上“诚信宣誓仪式”
6月1日前,各系(部)各毕业班班主任须利用班级QQ群开展网上“诚信宣誓仪式”,做好诚信教育活动。
(二)“一对一”网上诚信谈话
6月1日前,各系(部)毕业班班主任要利用电话、QQ等有效方式与2014届生源地贷款毕业生(名单见附件7)进行“一对一”诚信谈话,诚信
谈话要有记录,确保贷款毕业生的诚信教育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及时按要求登陆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毕业确认。
(三)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申请毕业确认
各系(部)通知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于6月10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线更新资料,申请毕业确认。申请毕业确认方法和要
求如下:
1、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https://sls.cdb.com.cn)。
2、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后,用原办理生源地贷款的用户名、密码,录入系统自动生成的验证码后点击登陆。
如忘记原办理生源地贷款的用户名、密码,可点击蓝色图框“使用身份证登录”,按贷款学生户籍所在省、市(区)、县资助中心、身份证号、密
码(未改之前密码为学生出生年月日八位数,如1990年2月18日出生的密码为19900218)录入。
3、进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后,点击左侧“毕业确认申请”页面,务必核实相关信息。如信息无误且是最新信息,点击“申请”后点击“确认”即
可完成申请;如信息有误或需更新信息,应到“个人信息变更”中先修改,重点核对或修改内容为:本人联系电话、家长联系电话、QQ号码、电
子邮箱、学号,然后回到确认申请页面点击“确认”完成申请。
4、请各系(部)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毕业班班主任要指导和督促贷款毕业生按要求于6月10日前进行毕业确认申请,未进行毕业确认或
未成功进行毕业确认的,不得发放毕业证。
(四)《还款承诺书》签订及数据信息采集工作
各系(部)务必告知学生切记履行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按时足额还款,告知学生生源地贷款学生还款执行“在哪贷,在哪还”的原则
,即生源地贷款学生还款手续在生源地县(市、区)资助中心办理。
1、生源地贷款毕业生来校领取毕业证时,各系(部)应以班级为单位组织贷款毕业生签订《还款承诺书》一式三份(见附件8,贷款毕业
生、系部、资助中心各一份),其中一份由各系部经办人收齐后签字并加盖所在系(部)印章,汇总登记后于本学期放假前交资助中心,系部自存一份。
2、各系(部)要认真做好生源地贷款毕业生数据信息采集工作,根据贷款学生签订的《还款承诺书》信息内容,填写《2014届生源地贷款
毕业生数据采集表》(见附件9),详细记录各毕业生最新的家庭地址、本人联系电话、家长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QQ号码等有效信息,并于
本学期放假前交资助中心。
(五)《离校清单》签字注意事项
各系(部)在贷款毕业生《离校清单》上签名前,必须确认贷款毕业生以下事项已成功办理:
1、已成功进行“毕业确认申请” (未成功进行毕业确认名单由资助中心从系统导出提供);
2、已签订《还款承诺书》
3、系部已进行贷款毕业生数据采集。
否则,各系(部)不得在《离校清单》上签字,暂缓发放毕业证书。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各系(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并于本学期放假前将以上工作开展情况的书面报告、《2014届生源地贷款毕业生还
款承诺书》、《2014届生源地贷款毕业生数据采集表》等相关资料纸质档(各系部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及系部盖章)和电子档报学生资助管
理中心。
本通知及其附件请到xueshengchu3904537@163.com下载(密码3904537),也可到贵州轻院辅导员QQ工作群(群号码:218780709)
下载。未尽事宜,请与资助中心联系(联系人:龙金昌,联系电话:8506026,联系QQ:274775060)。
附件:
1、贵州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贵州省籍在校生用)
2、高等学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
3、2007~2008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催收名单(16人)
4、 2007~2008高校助学贷款催收情况反馈表
5、2007~2008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数据采集表
6、2014届生源地贷款毕业生名单(分系,500人)
7、2014届生源地贷款毕业生还款承诺书
8、2014届生源地贷款毕业生数据采集表
201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