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院团委、院属各系部:
根据《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决定评选2011~2012学年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优秀社团、优秀班主任、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现将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1、2009~2011级班主任;
2、2010~2011级各班级及团支部;
3、各社团;
4、具有正式学籍的2010~2011级在校学生。
二、 评选条件
(一)先进班级评选条件见《奖励办法》第六条。
(二)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见《奖励办法》第七条。
(三)优秀社团评选条件见《奖励办法》第九条。
(四)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班主任工作,热爱学生,师德高尚,具有奉献精神;
2、熟悉学生管理政策,了解《学生手册》的基本内容,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学籍管理、违纪处理、贫困生资助、毕业生就业、推优等各项工作;
3、工作有计划、有总结,重视并指导班委会和团支部工作,定期参加并主持班会,注重学生素质教育,积极组织班级开展各项有意义的文体活动,并有记载;
4、关爱学生,熟悉和掌握学生的基本情况,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
5、所带班级凝聚力强,班风正、学风浓;
6、班主任工作年度考核为90分以上。
(五)学院奖学金评选条件见《奖励办法》第十一条。
(六)三好学生评选条件见《奖励办法》第十三条。
(七)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见《奖励办法》第十四条。
(八)优秀团干评选条件见《奖励办法》第十五条。
(九)优秀团员评选条件见《奖励办法》第十六条。
三、名额分配
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优秀社团、优秀班主任、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各系部推荐名额分配见《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分配的名额是各系部可推荐的最高名额,所推荐的团体和个人必须满足评选条件,不得超过名额限制。
四、评选程序
各评选对象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见《奖励办法》)进行申报。各系对申报的参评对象进行初审后填写《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1~2012学年评优评先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并在系内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处。学生处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院党委批准。
五、评选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严格按评选条件和程序认真组织评选,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2、各系部须严格审查,如推荐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团体和个人,审核不予通过,所缺名额不予补报;
3、所有表格须认真如实填写,语言凝练,语句通顺,不得有错别字;
4、各系要按要求切实做好初审推荐工作,并将推荐名单公示三天,接受师生监督,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上报所需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各系须于2012年11月27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学生处(纸质档须系部学生工作负责人人签字并盖系部章,电子档发至gzqyzzzx@163.com):
1、2011~2012学年学院学生工作评优评先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2、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1~2012学年评优评先推荐汇总表
七、其他事项
1、本通知及附件可登陆学生处公共邮箱E_mail:xueshengchu3904537
@163.com(密码:******)下载;
2、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处(资助中心)。联系电话:8197308 联系人:龙老师。特此通知。
附件1:2011~2012学年学院学生工作评优评先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1~2012学年评优评先推荐汇总表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