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总务处召集商铺负责人召开商铺管理专题会议。党委委员孟永国、总务处处副处长李茂峰、相关工作人员、商铺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党委委员孟永国向商铺负责人阐述此次会议目的
会议针对商铺合同期满续签事宜进行了统一安排。会议要求,一是各商铺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学院与其签订的合同,按时缴纳租金、水电费等各项费用;二是各承租方需遵守法律法规,如《食品安全法》、《消防法》、《工商行政管理条例》等,经营场所要接受有关监管部门的检查,对生产经营的食品或提供的商业服务安全负责;三是要以服务学生为本,为广大师生提供便利,不得哄抬物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