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为规范图书资产管理,提高馆藏图书流通利用率,维护广大师生公平使用图书资源权益,图书馆将开展超期图书催还工作。
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请各学院(部门)及时通知师生读者查询附件2:《截止到2025年5月30日图书外借超期未归还名单》,并于2025年6月20日前到图书馆办理超期图书归还手续,2022级校外实习毕业生可返校办理离校手续时再进行归还。
二、所借图书必须按期归还,对逾期未还的图书馆每月将在微信公众号、官网等平台发布逾期名单,并暂停借阅;需将超期图书进行归还后方能重新开放借阅权限。
三、学生离校(实习、毕业、退学)时,教职工离校(调离、退休)时,应及时归还所有借阅图书,避免因图书超期造成影响个人离校手续办理。为便于2022级同学的正常毕业离校,请及时查询个人借阅信息,如有外借未归还图书,请尽快办理图书相关业务,以免延误离校时间。
四、图书归还注意事项:
1、在自助借还书机或开架阅览区前台均可完成;
2、逾期未还的图书请到开架阅览区前台进行归还;
3、遗失图书需赔偿原版本图书(书名、作者、出版社、ISBN号、出版时间等相同)或原价赔偿;
4、查询个人图书借阅信息可通过图书馆微信公众平台、图书馆开架书库前台、自助借还书机等方式进行查询。
读者借阅情况查询方法如下:
方法一:登陆图书馆微信公众号,进入“我的”菜单中“我的外借”查询;
方法二:在图书馆“自助借还机”上查询;
方法三:在一楼、二楼、三楼服务台人工查询。
如有疑问请咨询图书馆流通部: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6:00
咨询电话: 0851-88507546
附件1:《图书遗失、损坏赔偿流程》
附件2:《截止到2025年5月30日图书外借超期未归还名单》
图书馆
2025年6月9日
附件1:图书遗失、损坏赔偿流程
附件2:截止到2025年5月30日图书外借超期未归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