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系(部):
为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新学期教学的顺利开展,现将本学期初部分教学工作通知如下:
1、各系要认真清查各门课程授课任务的落实情况(特别是聘请外聘教师的课程),并将课表(授课时间)通知到位。确保所有授课教师按时到堂上课。
2、要按照《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检查制度》(黔轻职院[2011]2号),认真组织和实施教学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报送教务处。
3、要根据2011级新生的录取情况,着手编制教学实施计划,调整授课教师,保证在新生报道后三日内(9月9日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4、敦促2010级学生在开课前领取教材(具体见关于领取教材的通知)
5、素质拓展课(劳动课)一周安排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要避免流于形式和“散、放”的现象。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