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度高职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的通知》精神,经过各班推选,系里认真审核,决定推选以下23名同学作为候选人参加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
10印刷班 孙文超 张奇
10食品班 苗文妮 杨凯莉 李琳辛晨
10分析班 刘凡 张春云
10制药(1)班 童良梅 何欢欢
10制药(2)班 王雪 翟沙沙
09印刷班 邹霞 喻孟城
09食品(1)班 杜启龙 孙洪银
09食品(2)班 袁娅 杨惠
09制药(1)班 刘永珍 代双梅
09制药(2)班 王秀梅 闫朝容
09制药(3)班 李芳 陈天慧
现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2011年10月26日—10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到系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851-3904279)。
轻工化工系
201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