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轻职院学〔2015〕40号
关于2013级顶岗实习学生办理退宿手续的通知
院属各系:
根据学院有关规定,2013级顶岗实习学生须在离校前办理宿舍退宿手续,为做好此项工作,确保学生顺利、有序离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15年6月26日-7月4日,每天9:00-17:00。
二、办理地点:
学生所在宿舍楼值班室。
三、具体要求:
1、学生在确定离校时间后,以寝室为单位提前到宿舍楼值班室申请退宿。
2、退宿手续办理前,由宿舍物管人员对宿舍公共物品进行清点。因人为损坏的物品,需照价赔偿(赔偿标准见附件1)。赔偿金额由宿舍物管人员核定,学生处收取后统一交财务处。
3、宿舍物管人员对退宿寝室钥匙收回并确认无误后,由学生处退还钥匙押金(10元)。
4、学生在离校期间故意损坏宿舍财产,除照价赔偿外,将处以纪律处分。
5、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学院对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不提供住宿。顶岗实习学生必须在7月5日前搬出宿舍。如有特殊情况,各系部须书面向学生处进行说明。
各系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确保学生顺利、有序离校。
特此通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