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精神,结合学院辅导员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和学生之间的交流与互动,充分展示我院辅导员的个人风采,在辅导员队伍中树立优秀榜样,学院决定在5月开展第三届“我最喜爱的辅导员”评选活动。
一、评选对象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全体在校专兼职辅导员。
二、名额分配
按系部学生比例推荐辅导员,系部在校学生人数在800人以下推荐2名辅导员老师,在校学生人数在800以上推荐3名以上辅导员。
三、评选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具备较强的政治素质和职业素养,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爱岗敬业、严于律己。
(二)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工作主动,积极为学生办好事、办实事,深受学生喜爱。
(三)注重班集体建设,建立建全班级民主管理制度。班级管理有特色,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或参加学校、年级所组织的各项时间活动或比赛,并获得优良成绩;
(四)不断探索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经验、新举措,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工作成效显著。
(五)我院专兼职辅导员,从事专职、兼职辅导员工作6个月(含)以上。所带班级学生积极向上,政治思想先进,精神状态好,学习气氛浓厚,团结互助,凝聚力强,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等方面成绩突出,无群体违纪现象,在“班级考核”中排名靠前者优先推荐。
(六)有以下行为的辅导员不参与评选:
1.因失职、渎职造成班级较大事故,影响较恶劣;
(1)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2)对班级中的重大突发事件不能及时处理并不及时上报的;
(3)擅自离岗造成班级其他事故的。
2.班级管理松懈,学生和家长意见大的老师;
3.存在歧视、辱骂、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四、评选程序
(一)由各系部根据实际情况推荐出“我最喜爱的辅导员”候选人,并予以公示。
(二)学生处组织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成立学生评审团,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把相关材料(个人简介、推荐理由、近照)利用宣传栏、校园广播、展板等形式进行宣传,供学生充分了解候选人情况。
(三)根据各系部推选情况,将候选人资料进行展示。
(四)由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统计票数。
1.学生网络投票阶段(5月15日——24日)
在院团委微信公众号(微信号:gzqytw)、钉钉微活动上进行投票,每天只能投票一人。
在网络投票阶段,学生可以通过写文章、图片展、录制视频等方式祝福自己喜欢的辅导员,在5月24日之前发在学生处公共邮箱中(邮箱:gzqyxsglk@163.com)。学生处将帅选出优秀的作品进行展示。
2.现场投票阶段(5月30日)
选票由大学生自律会于5月23日(周二)组织各系部学生会主席召开会议,安排布置投票事宜并向各系部统一发放选票(每系限额100票、每票投5名老师,多余或少于5人作为废票)。
由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在事务中心设立投票点,各系部组织学生进行投票。
(五)将得票数以及获奖名单进行公示。
(六)最终排名前5位的候选人作为“我最喜爱的辅导员”荣誉称号获得者,6-10候选人入选“我最喜爱的辅导员”提名奖。
五、推荐评选工作要求
(一)以往获得“我最喜爱的辅导员”称号的辅导员老师,原则上不要求再参与第三届“我最喜爱的辅导员”评选活动。
(二)各系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拟定本学院评选办法进行推荐,并在本系部范围内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
(三)请各系部于5月11日(周四)12:00前(逾期视为弃权)将如下材料报学生处(事务中心):
1.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证明材料纸质版;
2.评选推荐表(见附2)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3.近期高清生活照电子版3张;证件照1张。
4.联系人:肖德均 ,联系电话:15285630522 ,邮箱:gzqyxsglk@163.com
六、组织评选工作要求
(一)组织成立评审团,监督整个过程的公平性以及唱票,评审团由各系部学生会主席组成。
(二)选票由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于5月23日(周二)组织各系部学生会主席召开会议,安排布置投票事宜并向各系部统一发放选票(每系限额100票)。请各系部组织学生于5月30日在事务中心相应地点进行投票,
七、奖励办法
精神奖励为主,将颁发荣誉证书,并在今年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
附:
1.专兼职辅导员信息统计表
2.我最喜爱辅导员个人事迹推荐表